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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诞生背后,这些内容值得关注

作者:韦璐   来源:中国环境   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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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环导航网讯今年国庆期间,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出品的《见证新时代·新物心声》节目中,全国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的代表性新物件成功入选。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诞生背后有着怎样的背景?它将给排污单位带来怎样的影响?排污许可制度的变革又对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有何意义?中国环境报记者为你划重点。

企业有了排污“身份证”

2017年3月13日,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拿到了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新版排污许可证,这是全国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它既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落实,也明确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

事实上,排污许可制度不是一项新的制度。

在《见证新时代·新物心声》节目中,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汪键介绍,从80年代开始,各地陆续开展了很多排污许可试点工作。这当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但从总体看,排污许可证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不落实、环境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使得管理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自此,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方案发布以后,原环境保护部在火电、造纸行业启动了试点。这两个行业企业数量多、排放量也大,同时企业环境管理的基础较好,所以首先被选择作为试点行业。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拿到全国第一张新版的排污许可证,有着不一般的历史意义,新版排污许可证也对企业代排污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是要求企业内部排污全过程管控更加清晰化。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副厂长陈华冬介绍,排污许可证规定涵盖了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规定、环境管理规定等,每一项内容又细分为若干个指向,每一个指向所要求的信息都很具体。“如何管理好这些指标,就需要我们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方案,严格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监管,以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要求。”

此外,新版排污许可证也带来了更加严格的外部监管。

一方面是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这要求企业实行自我承诺式管理,由企业定期报告执行情况,政府部门依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监管。一旦查出有违法排放行为,企业将受到处罚并纳入信用评价。这样一来,违法排污对企业的代价十分沉重。上了失信名单,企业的形象将受到损害,这将严重制约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

另一方面是社会公众的监督,即企业的信息公开。记者了解到,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好比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每张排污许可证都有唯一的编码,相当于排污单位的身份证号码,它是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结合排污单位编码规则综合确定的,通过一定的加密和验证措施形成唯一的二维码。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邹世英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这个二维码标识是排污单位的电子身份证,每个排污单位一码一证,同时每个排口也实现了一口一证,拿着手机扫一扫,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污信息、排放标准都能够知道,简单实用,可看得到,还可以进行追溯。”

“有了二维码,排污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得到极大的提升,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也将无处遁形。”陈华冬称。

一证式、综合化、精细化

作为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落地的企业,海南为之提供了坚实的土壤。从2015年,海南省就开始了新版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探讨和研究。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学双介绍,“由于新旧版本的许可证有很多方面的差异,当时我们不仅仅是为了落实相关要求,而是在做一种制度的探索,我们更多的是想构建一个新的生态环境领域里的诚信体系,不仅仅要改善现有的监管程序或执法等,而且要让企业和政府、社会之间的形成良性的责任诚信体系。”

在这个体系下,政府应该回归法律赋予它的相关职责职能,企业应该在法治环境下做到自觉守法、诚信受益。让企业尝到甜头,而不是劣币驱逐良币;企业只要做好了自证守法,政府也应该做到无事不扰。这样一来,企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环境,政府也回归了监管者职责,这对政府用权空间也是一种制约。

新旧交替之间,新版排污许可证呈现出三个新特点,这也在回应着上述初衷。

邹世英在节目中介绍,首先是“一证式”管理。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的目标,排污许可制进行了深入的顶层设计,将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守法的文书、政府监管的依据、社会监督的平台。

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生态环境部门依证监管、依法处罚,有序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推动构建“企业依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环境治理体系。从管理的模式角度看,排污许可围绕制度的全联动、要素的全覆盖、监管的全周期、管理的全过程,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监管制度。

其次是实施综合投入管理。排污许可证明确了排污单位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义务,将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土壤以及工业噪声等要素,都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将与污染物排放行为直接关联的生产工艺设施纳入许可管理,将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相关的污染物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将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报告和信息公开,作为排污单位自证清白的证据链。

最后是实施精细化管理。具体而言,一是按照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重点简化登记,分类管理;二是建立产污设施、治理设施、排放口的内在逻辑关系,将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到排污单位,排放设施的排放口实行主要、一般排放口的分类管控;三是依据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确定许可事项,兼顾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规范细化不同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实现对每个主要的产污设施和每个排放口实施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四是规范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实现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唯真、唯一;五是依证规范监管内容和要求,规范依证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严格处罚。

排污许可制不是加一,是归一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步骤、分阶段、逐行业”的原则,推进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在今年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也指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已将350多万个排污企业纳入管理,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宏观来看,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汪键认为,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有三方面的意义和影响。

其一是制度联动,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把排污许可制定位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显现了这项制度极端重要性。排污许可制不是加一,是归一,是整合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石与核心。”汪键在节目中介绍,在与现有环境管理的制度,比如环评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统计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整合衔接中,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将推进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再造和优化,把分散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其二是不断减排污染物,推动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改善。排污许可证对位于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定量化的管理,确定不同行业、不同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对于不达标区域流域加严环境管理要求。

其三是责权归位,助力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企业是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新版的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主动领证、按证排污、主动监测、主动记录、主动报告、主动公开等制度性安排,明晰和落实企业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另外企业的排污信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和处罚结果公开,有序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推动构建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环境治理体系。